昨天上午,网友“Candy-麗”在新浪发出一条微博,“虚假的GDP有何意义?”质疑龙湾区状元街道经济发展办在统计数据方面弄虚作假。该微博附有一张手机短信截图,短信落款为“状元经济发展办”。其中一条短信于6月1日收到,内容为“通知:温州市某公司(图片中公司名被打了马赛克)2014年5月统计报表任务数最少为8000千元。”(6月4日 中国新闻网) 经过龙湾区状元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证实,该数据摊派短信为该办临时工作人员发出。该临时工也承认,当时由于相关领导外出,短信编辑好后未经领导同意便私自将其发出,最后造成这样的后果。经济发展办主任也表示,因为企业存在瞒报的情况,所以这种短信催报的方式比较普遍。 但固然该短信系临时工发出,所在单位亦难辞其咎,这暴露出的是单位内部管理的问题,同时也是在做任何工作上程序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无论是临时工也好,还是正式职工也罢,他们都是单位职工中的一员,在从事着该岗位应该从事的具体事务,只是没有身份编制以外,其他的都没有任何区别。如果只是为了逃脱责任,将一切罪责推到临时工的身上,那就太不应该了。 现如今,很多部门为了逃避责任,明明是正式员工做了错事,有关部门也会称之为“临时工”,以免破坏自己队伍的“良好”形象,殊不知这种“掩耳盗铃”的方式只会让人更生厌恶。 其实,仔细想来,无论是正式职工,还是编外人员,这都代表的一级部门在执行一些政策,无论做出何种行为,都代表这一整个部门。无论是正式职工也好,还是临时工、志愿者也好,相信在执法之前,单位肯定会进行一些政策知识培训,所以一些行为都是部门单位是分不开的。 所以,即便是临时工在工作中出现了错误,单位亦难辞其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