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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滥发福利,不能再娇惯了

时间:2014-06-22 12:34来源: 作者:李子风 点击:
众所周知,央企属于公众委托经营企业,封闭的市场环境和绝对的市场定价权,使央企既能率先获得政策和资金支持,又能尽享垄断利润。部分央企滥发福利,最主要原因就在于被娇惯习惯了。 一些政府部门对央企溺爱有加,将央企当作是宝贝似的娇惯着,给予各种政

昨天,审计署发布了11家国有企业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涉及石油、烟草、航天、军工等领域。审计发现,部分国企违规金额动辄数百亿元,且普遍存在公车等三公经费超标、滥发福利、未按程序投资并致亏损等问题。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对19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厅局级干部32人。(6月22日,新华网)

众所周知,央企属于公众委托经营企业,封闭的市场环境和绝对的市场定价权,使央企既能率先获得政策和资金支持,又能尽享垄断利润。部分央企滥发福利,最主要原因就在于被娇惯习惯了。

一些政府部门对央企溺爱有加,将央企当作是宝贝似的娇惯着,给予各种政策优惠、资金支持,长此以往让央企产生了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认为自己比别的企业单位高贵,那么自然工资福利也要比别的单位好,那么滥发福利就成为必然。

然而央企本身的特殊性,让我们不能当成是一般企业来对待,企业发放工资福利也不能随心所欲,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央企滥发福利显然违背了国资委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既然“滥发”是非法的越权行为,那么就不能再娇惯了,依照“有权必有责、违规必追究”的权责逻辑,滥发者就必须为其行为付出必要的代价。否则,滥发津贴补贴自肥,事后仅仅轻描淡写,切身利益毫发无损,那么下一次有什么理由不再次“滥发”?

如何管理好央企福利发放,遏制福利腐败,这是中央亟需解决的难题。在笔者看来,党中央应该重新审定央企相关企业单位福利发放规定,给发放福利一个明确的硬性规定,同时加大执行力度,当然最根本的还是要收紧公家的‘钱袋子’,进行公共财政预算改革,这样才能有效遏制央企福利的泛滥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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