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深圳市深南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建彬受贿案昨日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王建彬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港币130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其余违法所得由侦查机关继续追缴,上缴国库。(南方都市报7.20)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并非没有道理,但圣贤另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箴言相告,各行各业的人工作都为了挣钱,这没有什么不对的,但是要是说公务员也为了挣钱,那就是万分不对的了。我国公务员是为民服务的公仆,是“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民好儿女,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先锋堡垒,不能抱着挣取高工资的心态来做公务员,要做好公务员就必须要断了发财念头。 深圳市深南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建彬就没断了发财念,深圳中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年底,王建彬收受某餐饮管理(深圳)公司董事长林某某行贿款港币30万元,又于2011年至2012年期间,先后收受广东某能源公司董事长陈某某行贿款人民币300万元、港币500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建彬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然而就这中个儿的“老虎”还死不认罪,辩称其中的30万收了,300万扔了。 笔者不禁要惊叹其贪腐逻辑真神奇,作为腐化堕落分子,敢于违法乱纪收受贿赂,就不会有30万还是300万的区分,况且10万以上受贿罪的刑罚都是相当的,想必这点当事人不会不清楚。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作为领导干部本是应该千方百计为民谋发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想着怎样造福于民才对。官员要是整天想着怎么吃好玩好,又能挣大钱,那么这个社会还能怎么办呢?尤其是那些拿检察机关,拿人民当低智商的,明明是受贿了巨款还要狡辩,妄图以避重就轻来减轻刑罚,还能暗度陈仓逃避国家进行赃款追缴,这就是在异想天开,哪能忽悠得住群众的火眼金金。(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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