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晚,一则《一庭长被指携女子去夜总会,三亚中院:正查,并非去夜总会》的报道引起了广大网友关注,涉事当事人尹某欢为接待外地朋友,到三亚一歌舞厅消费1680元,其行为有悖于中央崇尚节俭的精神,违反三亚中院《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三亚中院决定给予尹某欢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以往有官员进出娱乐场所的消息爆出,都会引来网友的一片“骂声”。无非就是认为官员在娱娱乐场所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例如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等,有损国家、公共利益,有损政府公信力,还伤了干群关系。但是尹某进歌厅一案,事实清楚,身份清白,并无违法乱纪的行为,唯一受争议的地方就是消费高达1680元,确实超过了平常消费水平,但因此受到通报批评的处分,大部分网友都理性的认为“太过了”。网友能为官员“喊冤”无论如都是一种进步。 一方面是干群关系缓和的进步。可能以前的一些贪官污吏,确实损了老百姓的利益,伤了老百姓的心,所以导致了社会上的一些“仇官”负面情绪。但是随着“打虎”、“拍蝇”“猎狐”等反腐行动“动真格”进行;政府职能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八项规定等对公职人员行工作作风等约束的文件出台,都力争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好的为人民服务。群众也是看在眼里;体会在日常生活里;记在心理,慢慢的对公职人员也多了一份理解、支持与宽容。 另一方面是公众理性思维的进步。在“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新闻当中,法官进歌厅的消息中网友还能够理性辨别,是一种进步,这虽然多得益于干群关系的缓和,但是也是公众思维素质的提高,新闻见得多了,自然引发的思考就多,多看、多思、多想,多联系党的工作实际,自然辨别能力就增强,不会再被一些新闻的主观表达“牵着鼻子走”。 从网友为法官“喊冤”的消息中,可见干群关系的重要性,它是一切思维行动的源泉,干群之间的“鱼水关系”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助推器”。而实现这一切的根本还在于官员“严以用权”“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从规范自身行为开始,再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将心比心”之中,自然见干群“鱼水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