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湖北省保康县马桥镇尧治河村纪委、督办室联合下发了首个“人情风”督办处罚通报,村民严小平、周定福因违反村规大办酒席,且抽18元每盒的香烟,每人被罚2000元。原来,该村此前规定领导家庭吸烟不得超过10元/盒,干部家庭和中等以上收入家庭吸烟不得超过5元/盒;普通职工家庭和普通村民家庭吸烟不得超过2元/盒。(10月20日《楚天都市报》) 看到新闻笔者不仅发出疑问,村民自费抽18元/盒的烟,怎么就违反了规定,还要交2000元的罚款?众所周知,村规民约的建立应该是从广大村民的角度上出发,在最大限度考虑群众利益的基础上形成一套完善的、符合实际情况的条例来约束不合理、不合规的村民行为,但尧治河村出台的《尧治河村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似乎偏离了村规民约建立的初衷。所以笔者认为,村规再“牛”,也不能强奸民意。 作为基层自治组织,哪部法律授予村委会限制村民消费的权力?村民消费自由,有权选择自己购买烟酒的价格,村委会无权干涉。村委会可以倡导村民不要铺张浪费、盲目攀比,但无权为他们做决定,更无权做出此类限制。商品有贵贱好坏之分,但不能把人也分成三六九等,凭什么村干部就可以抽10元的烟,而普通村名只能抽2元的烟,难道说干部与群众之间就存在着这样的等级差异吗?虽说国有国法,村有村规,但是村规不也应该响应国家号召吗,怎可与国家的规定背道而驰。所以,这是一部彻头彻尾的违法村规,也是一次彻头彻尾的违法处罚。 村规,作为规范村民的行为,应该将村风引向正确的方向。如今这样的奇葩村规不仅让村民的生活受到影响,并且严重侵犯了村民的权益。其实,作为村委会完全可以从政策鼓励,移风易俗,红白喜丧简办等方面去宣传引导。从自身做起,为广大村民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示范,以此带领村民转变认识观念,促进文明之风环境的培育和发扬。决不能因为有了对党员干部的严格管理规定,而让村民成为所有规定的埋单者,使村民正常的婚丧嫁娶受到影响。 笔者认为,尧治河村的出发点是治理该村婚丧喜庆事宜,杜绝大操大办,提倡勤俭节约,不可否认,出发点是值得点赞的,但是仿佛不接地气,界定的范围也是让人哭笑不得。这样的“最牛村规”,在现在看来似乎对规范村民行为有效果,但是并非长久之计,《尧治河村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办法》只是治标不治本的方式,还得接接地气,才能让村民主动遵守,无理取闹、强制规定只会让村民反感。(作者:曾阿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