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4日,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李大伦在位时,特别喜欢别人称他为“官文人”。李大伦曾出过两本书,一本是《大伦书法作品集》,定价418元;一本是《岁月如诗》,定价35元。有关部门查明,上述书均通过市委宣传部向党政机关强行摊派,几年下来,净赚3000余万元。(1月25日 《现代快报》) 行贿、受贿,钱权交易,这些违法乱纪现象总是在不停的变化“马甲”,有人通过送书画、古董,有的购买专利,这不,有的开始买书了。但是违法乱纪的人们不要企图掩耳盗铃,腐的性质终究不能被雅掩盖,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法律的权威是不可亵渎的。 再说了,一本书能价值418元,该是怎样的经典作品,才能承受得了如此高的定价,也不是说李大伦就没有这种文采,但是定价肯定有相关规定的,价值永远是价格的基础。到底这样的价格虚高有没有违背市场规律,破坏市场稳定的嫌疑。 如果放下书的价格不说,利用手中的权力,向党政机关强行摊派,一则是变法式的权力寻租,二来也是对权力的滥用,第三也存在套取国家公共资金的嫌疑。购买者也并不是看重书的价值,而是为了迎合卖书者的对权力“释放”的欲望,也是为了变相的购买卖书者的权力。 作为官员,不以别人称呼自己为“好官”为目标,而是喜欢被别人称作“官文人”。更披着“文人”的外衣,打着“文人”的旗号,招摇撞骗,卖弄权力,当把文人的外衣揭开以后,暴露出的还不是肮脏的贪腐气质。群众赋予官员权力,官员的目标就该是为人民服务,达到群众人人称好的目的,而不是利用群众的权力满足自己的私欲,还不知廉耻的接受者“官文人”这样的高雅称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