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监管干部在“八小时外”的表现,南京将对其建立“特别监督档案”。南京市委昨日公布了《关于防止干部选拔任用中“重能轻德”的若干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如果婚变、子女配偶移居国外,必须在5天内向组织书面报告。(来源于:2月3日,《扬子晚报》) 在反腐日益深入的今天,婚变、子女配偶移居国外,对于干部来说,不是隐私,而是一件牵扯到民众认同与信任的重要问题。在群众看来,一个抛妻弃子的离婚官员,不是作风有问题就是责任感欠缺,一个子女配偶移居国外的官员,虽身在曹营但心在汉,也很难想象他们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身为领导干部,就应该时刻铭记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就要明白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南京市委的此项规定,就是为了监管干部的“八小时外”的表现,进一步了解干部严守政治纪律、遵守社会公德、维护个人诚信等情况,婚变、出国及时向组织汇报,是考察干部、防止腐败的重要举措。婚变、裸官与腐败的关系让人很容易想象——婚变很可能与婚外情有关,而事实证明,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腐败犯罪的道路,都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开始的;官员的老婆孩子都移民海外,贪腐起来就没了后顾之忧,没被发现就继续贪,一旦东窗事发就脚底抹油开溜。 规定虽好,但是监督若是脱离人民群众,不免又走入形式主义的怪圈,笔者认为,官员的优良品德是群众监督出来的,没有群众的监督,就没有廉正。只有让群众参与进来,这项规定才能实施的更好,才能进一步得到群众的认可。 作为领导干部,应该时刻注重自己的行为,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知道为官者的一言一行总是让普通大众张开耳朵听,睁大眼睛看,因为他们是“人民公仆”。领导干部只有时刻将组织与人民放在心上,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责任,才能做一名合格的国家公职人员。 (文/李小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