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从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进入门槛、扩宽基层公务员来源渠道、保持基层公务员稳定、加强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旨在缓解我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公务员岗位招不来人,招来后又很快流失的问题。(新华网 25日电) 长久以来,艰苦边远地区由于自身发展缓慢、经济实力有限等原因,难以吸引年轻有为的各类人才,造成了区域发展的不对称局面,而地区实力差距的扩大又加剧了艰苦地区人才的流失。这一恶性循环严重阻碍了统筹发展的规划大局,让共同富裕的目标渐行渐远。本次《意见》正是从公务员招录角度以实际需求为出发点解决问题,向全社会释放改革越发趋向公平的信号。艰苦地区人才本来就稀疏,公务员招录若采用“一刀切”的方式,设置各类与岗位无关的资格限定条件,不仅不能保证招录的数量,而且对于很多“资格”以外的人才是不公平的。可见降低艰苦边远地区招录公务员的门槛是务实的选择、是求真的表现。 所谓“福兮祸之所伏”,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招录的门槛虽有万利,但也需要正视其可能引发的风险。就“降门槛、扩渠道”的招录新规,有群众担心是否会出现这几种问题:招录门槛低了、渠道更宽了,能保证招录公务员的数量,缓解艰苦边远地区招录难的问题,但是公务员整体的素质是否能适应岗位需要?近年来在作风建设不断加强的约束下,机关事业单位“萝卜招聘”现象尚且时有曝光,降低招录门槛的决定会否成为利益集团的“遮阳伞”,为违规越权提供制度保护?再者,留不住公务员是艰苦边远地区最棘手的难题,很多人才不过借着基层这一跳板实现职务晋升的飞跃,短暂的任期并没有为艰苦边远地区带来应有的贡献,《意见》的出台如何破解僵局? 群众的声音是理性的,要充分认识“降低招录公务员门槛”可能误入歧途的风险,才能让公平之声引起共鸣。本次艰苦边远地区招录新规,在细节方面作了充实:部分岗位倾向于本户籍或长期居住的居民;强调保持基层新录用公务员稳定;明确“降低门槛但不是没有门槛”,坚持“凡进必考”,加强监督监管。这些配套措施旨在协助政策的执行,杜绝易发的风险,昭示了中央人事制度改革的决心。然而改革只有方向,没有模版,前行的路途上尚有很多未知的问题,唯有常怀警惕之心才能避免政令走歪、政策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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