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打虎灭蝇”,腐败分子纷纷落网,效果显著。然而,欢欣鼓舞之时,人们却发现,一些执行者在借反腐之名拿掉老百姓应有的职工福利。一些单位中秋节的二斤简装月饼没了,甚至妇女节女职工的体检也没了。还有群众反映,因为单位领导干部要节俭过春节,基层职工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年终福利,也被“名正言顺”地不发了。(9月8日 人民网) 职工福利是职工在基本工资等收入外,单位补充发放的一些待遇。有时是中秋的几盒月饼,端午的几包粽子,年终的一个红包。这样的福利或许不多,但是却体现了单位的人情味,表现出了单位对职工的关心关怀,不仅仅增加了职工的在工作中的幸福指数,增加了职工的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对于增强单位向心力和凝聚力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但是在“八项规定”出台后,各地各单位的这种福利却逐步淡出视野,不仅过节没有了月饼粽子,就连加班也没有加班费。其实在公务员薪酬制度还不完备,区域收入还极不平衡的背景下,一些基层公务员的待遇并不好,过节的那点福利早已经成为其生活的一部分。虽然说公务员是神圣的职业,是为人民服务的职业,但是其根本还是一份职业,如果连职工队伍的基本生活都不能保障,那么为人民服务岂不是一句空话? 在中央从严治党、从严管党的反腐决心下,一些当权者不敢再任意妄为,更不敢权力寻租,与之前的相比心理上产生了不平衡的想法,也正是有了这样的不平衡,所以就开始以“八项规定”要求严为理由克扣职工福利。 “八项规定”要求严,这确实能够成为停发一切福利的最好理由,也能够让职工无话可说。但是“八项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限制当权者,是为了管住腐败者。如果“八项规定”真正让基层职工没有了正常福利,生活得不到保障,那么岂不违背其初衷? 在“八项规定”出台前,个别单位和地方确实存在假借加班费值班费等名目乱发钱物的问题,这样的问题确实需要整治,但是对问题的整治并不是采取停发一切福利的办法吧?如果是这样那不是典型的“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所以笔者认为,以“八项规定”为理由停发一切福利的行为是典型将“正道”唱成了“歪理”。在反腐大潮中,我们既需要对腐败者从严的查处起到警示一片的作用,同时更需要完善公务员薪酬制度,保障基层职工的待遇,提高干事创业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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