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笔者所在的地方有家商厦挂出“买不买都是上帝,逛一逛也是享受”的巨幅广告牌。笔者进去逛了逛,感觉确实不错。我觉得这与“商业都是娱乐业”的提法有异曲同工之妙。或许,他们这样经营,正是受了“商业都是娱乐业”的启发。
“商业都是娱乐业”出自美国著名演说家麦克·凯恩之口,他是就现代人们的情感需求与商业的发展趋势而言的。麦克·凯恩认为,现代商业要让顾客“体验到商业经营的情感和娱乐元素”。这就是说,商业要把娱乐元素引用到商界,引用到到企业界,在为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同时,让他们得到娱乐体验,并与消费者建立起紧密的情感联系,使消费者产生一种热衷于消费的心理需求和愉快的感觉。
“商业都是娱乐业”的说法提示我们,社会发展在经历了“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经济”之后,以感情需求为主要标志的“体验经济”将是一种新的发展方向。这种“体验经济”以创造个性化的消费体验而获得利润。消费者作为“体验经济”的接受对象,其情感的培植与美好回忆,大都建立在娱乐参与和娱乐消费的基础之上,商家只有向消费者提供带有娱乐元素的产品或服务,才能让消费者产生情感共振,从而乐于消费。
事实上,现在人们进商场和超市,并不仅仅是购物消费。我们常说的“逛商场”,在很大程度上是侧重于“逛”。节假日或业余闲暇时间,携妻带子到商场或超市“闲逛”,除了有时也买些东西外,更多的时候是溜溜看看,走走转转,休闲和娱乐的成分较大。如果商家在环境、气氛和营业、服务上满足了顾客的这类需求,就更有利于提升商场和营业场所的人气。从心理学规律讲,娱乐带来心情的愉快,愉快又往往会刺激人们的消费欲望。这样,消费者在游玩之时,就可能连原来没有打算买的东西也会买上一些。
当然,“商业都是娱乐业”只是一种理念上的引申,并不是说商场都要办成娱乐场所。但这却给我们以启迪:我们要强化“商业都是娱乐业”的观念,以经营娱乐业的理念来经营商业。营业场所不应只囿于卖商品和服务,还要尽可能地向顾客提供“逛一逛也是享受”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以满足消费者体验消费愉快的渴望。商家提供的是产品和服务,但真正蕴涵其中的应是以人为本和愉悦于人的情感价值。
在新的市场形势下,邮政营业场所在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也应为他们营造一种温馨、休闲的氛围,服务是经营,是管理,也应为消费者带来愉悦的心情。“商业都是娱乐业”的提法虽有些绝对,但其中指出的顾客消费心理和倾向却是现实存在。公司和生产厂家是企业也是商家,我们的营业场所是否也能来点娱乐味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