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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领导岂能与“艳”沾边

时间:2014-07-22 18:39来源: 作者:方飞君 点击:
现如今,厦门大学外文学院原院长纪玉华的“艳照门”事件有了新进展,其因涉嫌重婚罪已经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正式立案。事已至此,笔者不禁心生疑问,原本是为人师表的谦谦君子怎就变成了道德示范的“伪君子”。

厦门大学外文学院原院长纪玉华的“艳照门”事件有了新进展,记者今天获悉,纪玉华涉嫌重婚罪一案,已经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正式立案。(7月22日  中国新闻网)

去年11月,有网民发帖称,“54岁的厦门大学外文学院院长纪玉华,谎称自己离婚26年,欺骗重庆一高校27岁女教师,并致其怀孕6个月。现女教师和父母在厦大讨说法,院长玩失踪。女教师欲跳楼,幸被救下。”同时,配发了纪玉华参加活动和亲吻一名女性隆起肚皮的照片。为此,厦门大学宣传部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警方已经在调查之中,如果纪玉华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校方将严肃处理。该校外文学院表示,纪玉华已经不再担任院长职务。

现如今,厦门大学外文学院原院长纪玉华的“艳照门”事件有了新进展,其因涉嫌重婚罪已经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正式立案。事已至此,笔者不禁心生疑问,原本是为人师表的谦谦君子怎就变成了道德示范的“伪君子”。

要知道,大学是人才的培养地,本该是一块净土,作为学生引路人的老师,起到的也应该是表率作用。然而,为人师表之下,怎能把应有的人性良知和职业道德抛之脑后与“艳”沾边。更有甚者,到最后,竟然说翻脸就翻脸,置孩子于不顾。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在这样的“纠纷”中,笔者真心不愿过多的批判和指责,因为那些都于事无补。但是,身为领导干部,尤其还是高校的领导干部,怎能一而再再而三的违背职业道德、违背社会家庭伦理道德的犯错。

最后,在笔者看来,现如今,过错已成事实,悲剧也已经造成,还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加强自身道德修养,莫在与“艳”沾边。(方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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