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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带病提拔”势在必行

时间:2016-01-13 13:34来源: 作者:郑非文 点击:
考察不深入或是接受谈话的干部和职工反映情况不全面造成的,干部、职工不愿意反映真实情况,对干部个人业绩的考察,一方面是听取群众意见,还有就是看他历年来受表彰的情况。他们到底是“不知情”还是“装聋作哑”,有些东西显而易见,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李云忠本人违纪违法,还牵扯了一批干部,带坏了地方风气,其买官卖官问题,严重破坏了曲靖的政治生态……”近期,云南省曲靖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鉴于原市委副书记李云忠案件的严重危害,该市目前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查组织人事纪律问题。

所谓干部“带病提拔”,就是在提拔干部的过程中,没有及时发现干部身上的“毛病”。现如今,很多的问题干部大部分原因就是“毛病”一直在身上,以至于在提拔之后,权力膨胀,“毛病”变得越来越大,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因此,要大力打击官员干部的腐败行为,就必须从源头上抓起,在选拔任用上下功夫,在干部的考察考核上逗硬,从干部的多方面渠道了解是否是问题干部,是否有一些潜在的腐败意识,这才能从根本上彻底杜绝腐败份子。

干部考核流程步骤繁多,为何近年来媒体仍频频爆出罪犯升官、“带病提拔”等事件?这本质上并非干部考察选拔机制的问题,而是在公权平台上,基本的、重大的公共信息缺乏共享、公开和监督。有些部门在选择性“失明”。

考察不深入或是接受谈话的干部和职工反映情况不全面造成的,干部、职工不愿意反映真实情况,对干部个人业绩的考察,一方面是听取群众意见,还有就是看他历年来受表彰的情况。他们到底是“不知情”还是“装聋作哑”,有些东西显而易见,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值得有关部门的深思和考究。

涉及到“带病提拔”的干部,倒查机制不仅要追究干部的责任,更必须追究干部任免提拔部门的责任,并这类的干部不予承认,在追究责任的时候更要严格逗硬。

笔者认为现在更应该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规定,严格考察任用流程,并做到每个部门每个环节都能做到真实反映干部情况、实事求是,制定详细的措施针对若虚假提供信息的惩处方式。让真正作风好、干得好的干部得到群众拥护、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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