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习近平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说,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深刻吸取十年‘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训”。他重申十八大报告的提法:“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法治,强调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工具在社会生活中至上地位,并且关注民主、人权、自由等价值目标。为什么要法治?法治的根本目标不是治民,而是治吏,是治理政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从党的角度强调法治建设,非常有必要。无论是改革还是反腐,都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我国的政治文明离不开法治中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高于一切”。这是一个振聋发聩的声音,掷地有声的指出:“任何人不论官职大小、地位高低,都必须遵守宪法,在宪法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张恒山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说,“中国共产党在历史上功绩和作用,是公认的。但曾经有一个时期脱离宪法的执政,行使国家权力就不受任何约束,引发的教训特别深刻。”只有法治,历史才不会重演,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司法独立是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对保证司法裁判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满足社会成员对效益的需求具有重要的意义。司法的独立地位是为了确保其依法行使职权,依法就是依据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并体现党的领导。 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合理导致司法公信力不足,广大群众对司法不公的意见就会比较集中,因此,推动制度创新,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等司法管辖制度势在必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依法改革,并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凡属重大改革都要有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不要事情还没弄明白就盲目推进。“先立后破”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亮点”。 今年上半年,我国反腐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触犯国家法律的“老虎”和“苍蝇”相继落马,与以往不同是,针对官员违法违纪的调查程序更加法制化。薄熙来案件的公开审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推进廉洁政府建设方面的高度自信和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态度和决心。公平、公开、公正,使得民众对法治下的改革充满信心和希望。 笔者认为,法治,即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更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