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的是儿,还钱的是爹”虽是句笑话,但从侧面反映借贷关系的尴尬。为杜绝此类纠纷的发生,最高法出台相关规定和措施,严防“老赖”欠账不还的情况。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昨日上午,泸州中院首次公布51名“老赖”信息,信息统计欠账高达4300万,其中单人最高欠账1千万。(10月30日 四川日报网) 泸州中院首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把“老赖”纳入“黑名单”,对其融资、招标、采购等方面予以限制,既把“老赖”的“赖行”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迫使失信者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又用实际行动为诚信建设保驾护航,向全社会释放出倡导诚信之风的强烈信号。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之事,事关个人诚信。但如今人们的这种观念已逐渐淡漠。就以泸州中院公布的这51名“老赖”来说,其中自然人49名,法人5名。欠账总额超过四千万、单例欠账最高竟达到1千万。这意味着不仅欠债的数额巨大,而且“老赖”中还不乏单位的影子。 俗话说:一粒老鼠屎,搅坏一锅汤。“老赖”的数量虽然不多,但他们对诚信风气的打击却是毁灭性的。割除各种不讲诚信的“毒瘤”,正“是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一种信用惩戒措施,目的是为了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老赖”欠账不还,表明了诚信之风在整个社会尚未真正形成。这不仅不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养成,更有悖于社会公平正义。因而,治“老赖”具有维护道德规范和法律尊严的双重意义。“市民都拍手称快”正是对泸州中院做法的充分肯定,表明治“赖”所拥有的深厚民意基础。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尔虞我诈、金钱至上、唯利是图……一个没有诚信的社会是可怕的。诚信之风的形成,不能单靠个人的道德自律,更要靠制度的维护。周立波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靠讲道德,只能使好人成为好人,而不能使坏人变成好人;靠制度,不但能使好人成为好人,也能让坏人变成好人。” 制度不全、机制不灵、监督不力,是不诚信行为产生和蔓延的温床。重建社会诚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让“老赖”为其不诚信的行为付出代价,诚信建设才有足够的底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