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鹰教授让我发一份评奖条例,我在1月4日发给了他。结果我发错了版本,我把一个错误的版本发给他了。我本来要修改《奖项设置》的第四条“一个作家只获奖一次”修改成“获奖作家不重复颁奖”,结果改错了地方,删除了《评审范围》第四条“作家个人博客发表作品”,这样就有了这个错误版本。后来修改,包括出书,都是正确版本。(《请肖鹰教授继续批评指正》,http://xxlmc1855.blogchina.com/1672941.html) 萧夏林上述陈述表明,无论“错误版本”,还是“正确版本”,《路遥文学奖评审条例》都是“路遥文学奖秘书长”萧夏林先生一人一手制定的――因为《条例》行文的草拟、修定都是他独自操作的结果。《路遥文学奖评审条例》是“路遥文学奖”规划、运作、评选的纲领性文件,“路遥文学奖研究中心主任”宣称“路遥文学奖”则是“严肃系统的文化创新工程”。纲领性文件仅任“秘书长私人定制”,“路遥文学奖”的严肃性何在?而且,难道“路遥文学奖研究中心”只有秘书长萧夏林这一个文学专家可利用? 比较“错误版本”和“正确版本”,由路遥文学奖秘书长萧夏林一手操作的《条例》,不仅没有任何实质差别,而且“正确版本”的错别字和病句更多,错得更加离谱。在这个“正确版本”中:第二项“奖项设置”中出现“本年度若无满意作品”说法,“满意”是主观性极强的用语,能够用在“最科学最严谨”的文学奖评审条例中吗--这恐怕是“最先进”的“路遥文学奖”破例之举吧!第四项“评审标准”还出现了“思想性与艺术性同意”的说法,显然是把“统一”错写为“同意”了。这个“正确版本”标题是《第一界路遥文学奖评审条例》。这个标题把“第一届”写成了“第一界”,连标题都出错别字,这“最科学最严谨”的《第一界路遥文学奖评审条例》,是不是对“路遥文学奖”高级黑? 更加荒唐惊人的是,“正确版本”的“五、评审规则”第6条规定:“评委独立自主工作,客观公正评审,严禁徇私舞弊,如果相关评委与所评作家有利益冲突,评委自动回避。”据此条规规则,相关评委与所评作家利益一致(“没有利益冲突”)就不需要回避了!世界上是没有这样公开鼓励文学评奖的“评委与作家利益一致”的。这种公然以“利益冲突”为回避原则的评审规则,实在是“路遥文学奖”“最科学最严谨最先进”的创举了! 然而,我批评《路遥文学奖评审条例》(萧夏林先生提供的“错误版本”和正确版本”没有实质差别)“极端草率”,主要针对的不是它的马虎草率的行文(如萧夏林先生所谓“剪贴错误”),而是它的评奖理念的粗糙含混,评奖宗旨和评奖标准相反对,似是而非,打着“坚守现实主义文学理想,鼓励现实主义文学创作”,颠覆现实主义、背叛路遥文学精神。 下面让我们具体分析一下《路遥文学奖评审条例》的评奖宗旨与评奖标准的矛盾: 路遥文学奖面向整个汉语文学写作,坚守现实主义文学理想,鼓励现实主义文学创作,意在提高汉语作家和社会公众对现实主义文学的重视和关注,推动汉语文学的发展。 1.思想性与艺术性同意,内容与形式统一,整体文学性第一。2.多元现实主义,期待批判现实主义文本。3.具有理想主义品格,能够站在时代制高点上,展现年度汉语文学的思想深度和艺术高度。 (上两则引文出自萧夏林《请肖鹰教授继续批评指正》文末公布的“正确版本”《第一界路遥文学奖评审条例》) 我们从《条例》总则看,“路遥文学奖”是明确以“坚守现实主义文学理想,鼓励现实主义文学创作”作为评奖宗旨的。 但是,《条例》评审标准的陈述,尽管是以“现实主义(文学)”为核心词的(4条标准中有3条标准包含“现实主义”概念),然而却因为使用了“多元现实主义”,“批判现实主义文本”和“理想主义品格,能够站在时代制高点上”这些说法,就将《条例》总则中的“现实主义宗旨”给混乱、颠覆了。 我们知道,“现实主义”是欧洲18世纪末期发端、19世纪上半期中兴的美学-艺术思潮。在文学上,19世纪上半期以巴尔札克为代表的法国小说家的作品是现实主义文学的经典代表。现实主义是反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而生。反对古典主义,现实主义反对美化现实,而是主张细节真实地描绘现实;反对浪漫主义,现实主义主张作家创作要以超然、客观、现实观察的态度为前提,拒绝理想化的表现现实的趋向。现实主义具有关注现实、客观真实和批判现实三个核心原则。(http://www.britannica.com/EBchecked/topic/493052/realism) 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批判过的法国学者蒲鲁东,明确指出:“现实主义是批判的”,即明确指出“现实批判性”是现实主义的本质属性之一。(蒲鲁东《艺术的社会使命》)“批判现实主义”的说法,来自前苏联作家高尔基,他用这个词表达的是对资产阶级现实主义作家的不满,“批判的现实主义揭发了社会的恶习, 描写了个人在家庭传统、宗教教条和法规压制下的‘生活和冒险’, 却不能给人指出一条出路。”(高尔基《论文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则是前苏联“革命文艺政策”的产物:一九三二年斯大林在与作家谈话时提出“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概念, 一九三四年召开的第一次苏联作家代表大会, 正式确定了“社会主义现实主义” 作为“苏联文学统一的创作方法”,并写入《苏联作家协会章程》。 在西方主流学术体系中,是不会将所谓“批判现实主义”、“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和“魔幻现实主义”等等“加定语”的“现实主义”归入“现实主义”的。因为这些“‘加定语’的现实主义”是对“现实主义”核心精神的“突破”,根本上是对现实主义的取消。一个典型的案例是法国学者加洛蒂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没有非现实主义的,即不参与照在它之外并独立于的现实的艺术”,即“无边的现实主义”主张,在此主张下,他将卡夫卡、毕加索等现代主义作家、艺术家都归入“现实主义”。无边的现实主义既然将一切艺术都纳入现实主义,当然就是取消现实主义的“限定”。(罗杰·加洛蒂《论无边的现实主义》,百花文艺出版社,1998) 《条例》的“多元现实主义”的意指是什么?是否是在它所特别期待的“批判现实主义”之外,还将在评奖中纳入比如“魔幻现实主义”、“幻觉现实主义”、“心理现实主义”、“体验现实主义”、“狂想现实主义”、“神识现实主义”﹍﹍如此以“兼收并蓄”包揽天下小说之后,“路遥文学奖”的评选还如何保证实现“坚守现实主义文学理想,鼓励现实主义文学创作”的评奖宗旨。 稍微用心审视《条例》评奖标准,就可以看见它脱胎于中国作协制定的《茅盾文学奖评奖条例》评奖标准的胎迹(http://www.chinawriter.com.cn/2011/2011-03-01/94765.html)。这两个《条例》的差异,不过在于《茅奖条例》评奖标准表述更细致、意旨更明确;而《路奖条例》评奖标准表述是前者的压缩版,表述粗略、意旨含混。《路奖条例》评奖标准第4条,用“诺贝尔文学奖”评奖标准表述加上中国式的“时代套话”(“具有理想主义品格,能够站在时代制高点上”)代替了《茅奖条例》具体指出的“获奖作品应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有利于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和精神”。 《路奖条例》评奖标准,除了用“多元现实主义”取消(瓦解)“现实主义”外,还有用“具有理想主义品格,能够站在时代制高点上”威胁着“现实主义”的批判性和真实性――我们不要忘记,在上世纪的文革时代,“革命浪漫主义”的“理想主义品格”通过“结合”,取消了“现实主义”的批判性和真实性,从而创造出史无前例的“高、大、全”的“中国现实主义光辉文学”。 坦率说,从《路奖条例》评奖标准,我不仅看到拟稿人和审议者在文学史和文学理论上的缺陷,而且很怀疑他们对“路遥文学精神”究竟懂得与否?如果他们对上世纪80-90年代中国文学在“多元现代”的名义下对现实主义文学的根本性颠覆的背景有深刻认知,并在此前提下探讨路遥文学精神的现实主义内涵,他们应当对路遥在创作文学中“像牛一样劳动,像土地一样奉献”的精神有深入体认。那么,我们可以相信,他们绝不会在《路奖条例》评奖标准去加上“多元”和“具有理想主义品格,能够站在时代制高点上”这些赘语掏空路遥倾注最后的生命去维护的“现实主义文学”。 是的,这个被宣布为“最终文本”的《路奖条例》的草率和错误,让我看到,它的执笔人和审议者的作为,如果不是出于对文学理论和路遥文学精神的严重认知错误,就只能是真心要与文化投资商人合伙强办“路遥文学奖”,挂羊头卖狗肉! 我之所以邀请肖鹰教授,一是路遥文学奖评奖方向与评奖条例与2013年相比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可以说成为世界上最科学最严谨最先进的文学奖评奖条例(模式),当然,未来仍需要完善。 (萧夏林《请肖鹰教授继续批评指正》) 我不知道萧夏林先生判断“世界上最科学最严谨最先进的文学奖评奖条例(模式)”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如果《第一界路遥文学奖评审条例》(正确版本)是其范例,那么,我只能说,在“路遥文学奖秘书长”萧夏林的眼中,“世界上最科学最严谨最先进的文学奖评奖条例(模式)”是“世界上最荒唐最胡乱最愚蠢的文学奖评奖条例(模式)”同义表述。 最后我们要说:中国文学不是缺少奖项,而是烂奖泛滥,缺少、甚至没有真正具有公信力、权威性的奖项!至于路遥,他绝不需要以他的名义设立一个文学奖而求长存世界;作为一个卓越的作家,路遥的文学生命只能是以他的作品长存世界。 |